关于做好我校2025届困难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申领发放工作的通知

2024-08-05   阅读:    出处:招生就业办公室   作者: 责编:范文新

各学院:

根据《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河南省教育厅河南省财政厅河南省民政厅河南省农业农村厅河南省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做好2024年全省高校毕业生一次性求职补贴申领发放工作的通知》( 豫人社函[2024]152号)文件通知,结合我校工作的实际情况,现就做好学校2025届毕业生一次性求职补贴申领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发放对象

毕业学年内有就业创业意愿并积极求职创业的普通高等学校(含技工院校高级工班、预备技师班、技师班和特殊教育院校职业教育毕业生,下同)且符合下列任一条件的2025届全日制在校生,可自愿申请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

(一)来自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其家庭成员与毕业生有法定赡养、扶养、抚养关系;

(二)毕业生本人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

(三)毕业生本人正在享受国家助学贷款资助(毕业生持有2023-2024学年国家助学贷款合同);即本科大三、专科大二学年有助学贷款。凡事符合此项条件,建议选择此项条件申请,审批方便快捷;    

(四)豫籍毕业生经常驻地乡镇(街道)、社区基层服务平台认定的零就业家庭,其家庭成员与毕业生有法定赡养、扶养、抚养关系(非豫籍毕业生需提供户口所在地零就业家庭证明);

(五)经县级农业农村部门认定的建档立卡脱贫家庭和监测对象家庭,其家庭成员与毕业生有法定赡养、扶养、抚养关系;

(六)经乡镇(街道)或县级民政部门批准,正在享受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保障待遇的毕业生。

同时符合上述两种及以上类别的毕业生,只可按一种类别申报(如符合助学贷款条件的就选择助学贷款选项,审批方便快捷)。每位毕业生在校期间仅有一次机会获得一次性求职补贴,已申请过补贴的学生不得重复申报。

二、补贴标准

符合条件的困难毕业生按每人2000元的标准一次性发放,坚持自愿申请、诚实守信、公平公正、属地管理、专款专用的原则,所需资金由学籍注册学校所在省辖市就业补助资金列支。

三、申领发放程序

(一)网上申请( 8月15日至8月31日)符合条件的毕业生在8月31日之前可关注“豫见就业”微信小程序或“豫见就业”支付宝小程序、登录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方网站“河南就业网上办事大厅”(https://hnjy.hrss.henan.gov.cn/jyweb/#/index),注册、登录个人账号(已注册过政务服务网账号可直接登陆),进入“就业补助资金-一次性求职补贴”模块,按照系统提示,完整准确填写个人申请信息,上传有关资质证明及相应家庭关系证明材料并签署申请承诺书,点击“提交申请”完成网上申报,逾期不予受理。由于上传材料不清、不全,学校、市级有关部门无法有效核实的,毕业生应在审核期间按照系统反馈的审核意见及时重新上传佐证材料,逾期未申请或未在规定期限内按要求上传相关佐证材料的视同自愿放弃申请。

网上申请请务必上传完整证明材料附件:

1.学籍证明材料:

学生证个人信息页面、学信网学籍页截图(截图应包含个人完整信息);

2.困难资质证明材料:

(1)低保证:包含低保证个人信息及家庭成员的页面是有效的(请勿上传低保证封皮页);

(2)毕业生本人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请上传申请人本人的残疾证个人信息页;

(3)助学贷款:2023-2024学年助学贷款合同或者国家助学贷款系统截图(截图应包含申请人及获得时间的完整信息或者完整的贷款合同PDF格式电子版。贷款受理证明不作为贷款依据);

(4)豫籍毕业生经常驻地乡镇(街道)、社区基层服务平台认定的零就业家庭,(非豫籍毕业生需提供户口所在地零就业家庭证明);

(5)建档立卡贫困家庭:需提供县级乡村振兴部门出具的“防返贫监测信息系统截图(含家庭成员信息)”并加盖公章原件。

3.家庭关系证明:

除助学贷款和残疾毕业生,其他困难类别需要提交家庭关系证明,主要为:包含持证人与申请人的同一户口本复印件(户口本首页、持证人页和申请人页);如申请人与持证人不在同一户口本上,需另外提交赡养、扶养、抚养关系合法证明。

(二)高校审核(8月15日至9月15日)各高校要明确专人通过申报系统(https://hnjy.hrss.henan.gov.cn/jyweb/#/index)逐一对毕业生申请材料真实性进行审核。主要审核内容:一是审核申请毕业生是否属于本校毕业学年内毕业生;二是对于申请类别与佐证材料是否相符。审核不通过须注明原因并及时反馈毕业生。对通过系统校验比对并按要求上传相关佐证材料的毕业生只需提交系统审核表。对系统审核不通过且申请人认为自己符合申请条件的,申请人完成网上申报,提交申请后通过系统下载、填写人工审核表(见附件),并携带相关佐证材料提交所属高校进行人工审核。各高校应及时组织人工审核校验,对人工审核通过的,要在系统里标注并在申请表上加盖所属院校公章,审核结束各高校于9月20日前将申报材料统一提交当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核验。对通过系统校验比对并按要求上传相关佐证材料的不再提供相关纸质困难证明材料。

(三)复核及公示(9月15日至10月10日)各地人社部门要通过河南省“互联网十就业创业”信息系统,对高校初审通过人员进行复核并及时反馈各相关高校复核结果。人社部门汇总后向同级财政部门提出补贴资金核拨申请,同时将资金申请文件上传系统备案。

(四)拨付资金。一次性求职补贴发放工作原则上应于10月底前完成,各地人社、财政部门在确保资金安全的情况下,采取资金直补到人,通过银行代发方式,按规定将补贴资金发放到毕业生本人社会保障卡银行账户。

四、注意事项

(一)按照《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管理的实施意见》豫政办〔2021〕24号文件要求,2024届的困难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申报过程中系统将不再允许毕业生自主填报银行账户信息,全部由系统自动抓取。有意向申请该补贴的毕业生提前办理河南社保卡并激活金融功能。特别强调社保卡必须是河南省内社保卡,如果学生持有外省社保卡系统抓取不到金融账户信息,需办理省内社保卡,有外省社保卡不影响申领河南社保卡。

(二)个人及单位政务网注册、实名认证等相关问题请拨打政务网技术支持电话0371-65250866;申报中遇到的技术问题,请拨打系统申报技术咨询电话0371-69690203。如需办理社保卡,可关注“河南社会保障卡”微信公众号、支付宝生活号或支付宝小程序,进入“服务大厅”,点击“社保卡申领”功能模块,选择对应的参保地,按照提示操作线上办理,也可选择“服务网点查询”功能或拨打12333人社服务热线查询详细地址,前往就近社保卡服务网点现场办理并激活金融功能。

五、工作要求

(一)广泛宣传,营造良好氛围。

各学院要通过学院公众号及班级微信群等多种渠道广泛宣传求职补贴申领发放工作,所有负责2025届班级的辅导员要把公告通知内容告知每一个毕业生,确保毕业生知晓政策,并积极组织符合条件的毕业生申请。

(二)高度重视,加强协调配合。

各学院要高度重视求职补贴发放工作,安排专人负责,明确责任,严格按照申领程序和时间节点报送相关材料。请需要人工审核的学生尽早到相关县级以上部门盖章,整理相关材料。9月14日17:00前以学院为单位(按名单顺序)需提供纸质《申请表》(人工审核表)和相应家庭关系纸质证明材料复印件之外,还需提供相应已上传的证明材料复印件。

(三)严格监督,确保政策落实。

各学院要严格对照要求,把好审核关,做到组织有序,工作透明,因未按照规定时间提交申请和提交信息有误导致补贴无法申领补贴的后果由申请毕业生个人负责。对虚报、谎报、信息不实的,一经发现立即纠正,将不良记录记入毕业生本人档案,由所属学院负责追回补贴资金。

监督举报电话:

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就业促进局:

0371-69690414  hnrstjyb@163.com

省教育厅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0371-65798790  249114560@qq.com

省民政厅社会救助处:

0371-65907225;hnshdb@sina.com

省民政厅儿童福利处:

0371-65506646;mztetc@126.com

省农业农村厅帮扶处:

0371-65918922   nytbfc@163.com

省残疾人联合会就业服务中心:

0371-60856591  hncjrjypx@163.com

 

学校联系人:李老师

联系电话:0391-7666722

 

附件:

附件1:河南省毕业学年困难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申请表(人工审核).zip
       附件2:各地市一次性求职补贴负责机构联系方式.zip


 

 招生就业办公室

  2024年8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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